法学院与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基地共建签约揭牌仪式举行
法学院消息(通讯员 王欣)近日,法学院与宁河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法律实务应用研究中心”“法学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宁河区人民法院举行。宁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朝晖,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维娜,法学院党委书记何璐,党委副书记、院长郝磊及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等出席仪式。宁河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干警代表及法学院教科办等负责同志参加。
何璐与何朝晖共同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书,并为中心和基地揭牌。
郝磊在致辞中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建院四十多年来的办学历程以及在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法学院十分重视与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经过前期磋商,双方就学生实习实践、资源共享、法律人才培养、学术交流、项目调研、实务研讨等诸多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宁河区人民法院在以司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元化纠纷解决、无讼村建设、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建设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亮点,这些都为双方开展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契合点。他希望双方能够切实做好规划设计,形成更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方案,并在已有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拓展领域,促进成果落地见效。最后,他表示,双方通过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落实和法治宁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何朝晖在介绍宁河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后表示,双方的合作是探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有益尝试,是推进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良性互动的务实之举。宁河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与天津师大法学院建立人才培养及法学研究合作关系,将为宁河区人民法院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理念、理论和人才支撑。他对双方合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深化交流互鉴,着力探索长效共建机制;二是加大资源共享,着力实现合作共赢局面;三是推动创新发展,着力打造互补共融品牌。他希望,双方在广阔的合作前景和发展空间下,以此次共建基地为契机,搭建起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平台,推动双方人才培养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质量迈进。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围绕有效推进基地建设和深入加强院校共建展开交流座谈。大家表示,要把协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双方的合作取得实效,以实现互补共进、互利共赢。
会前,法学院一行参观了宁河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多元解纷中心、执行服务中心和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了宁河区人民法院宣传短片。
照片由法学院提供
编辑: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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